风拂过,扬起莫婠肩头干下来的几丝细发,玹华见她一头青丝还披散着,便将兔子给了莫婠,亲自坐过去帮她打理长发。
莫婠吃着兔肉,又被他塞了个兔子,好奇拧眉,口齿囫囵不清问道:“你干嘛?”
玹华出手给她用帕子蘸了蘸头发上的水,“我帮你挽发。”
莫婠一僵,拿着兔子傻傻疑惑道:“啊?挽发?你会么?”
玹华轻描淡写道:“不会。”
“……”
又补充了一句:“可以先试试。”
“……”
敢情是拿她莫婠的脑袋练手了……
山间野花遍野,清风不燥,树荫清凉,倒全无人间夏日的灼热感。
青丝一缕一缕,过他手,反而不再湿润了。
鸦色长发缠绕头顶,用一枚银钗固定,环环相叠,发尾收于髻下,云鬓簪花,骨节分明的玉手又从袖中摸出了一柄清新淡雅,颜色清透,水光盈盈的青玉步摇,步摇下坠着两滴小玉珠,轻轻一动,玉珠相碰,声音浅浅。款式简单,却不失素雅贵气,簪进她的发间,更是相得益彰,美的令玹华心弦颤动。
折下一朵红色野花,他亲手为她别在发髻上,一点红花正配她今日所穿的红衣。
“好了。”他为她整理好了,她也将一只兔腿削的差不多了。不健全的兔子还给玹华,莫婠掏帕子擦擦手,迫不及待的起身,摸摸脑袋:“我看看,我去水边看看。”
莫婠小跑着往水边去,临水而照,唯见水中美人儿云髻相叠,发髻松矮却缕缕分明,挽得好看。
发间一点红花格外引目好看,银钗素花黄蕊,簪在缕缕云丝上,倍是衬的人脸色好。
莫婠本是被雷劈坏了身子,脸色苍白的难看,现在被玹华一打扮,反而看不出来什么了。
不过,最让莫婠惊喜的,还数发间那枚凤凰青玉步摇……
不同寻常凤簪的款式那样繁琐,今日她头上的这枚,凤羽微卷,凤尾飘逸,凤凰脑袋上一撮长羽,仙凤昂首而飞,那撮长羽便平添了诸多娇小可爱感。
这外形,倒有几分像白鸾。
抬指拨了下玉珠,轻音叮叮,听的她一阵心头欢喜。
她又赶忙跑回玹华跟前,顿住步子,开心的指着头上步摇问:“你什么时候买的?这步摇真好看!”
玹华意料之中的单手托腮,一派懒怠淡定样,“不是买的,是早前闲着无事,自己做的。”
“又是你做的啊!”莫婠大为所惊道:“你原来会做这么多东西!”
没看出来,阿玹还是个多才多艺的男人。
“嗯,这步摇,你喜欢么?”他轻轻问,莫婠连连点头:“喜欢喜欢,很喜欢!”
其实就算不问,他也晓得莫婠喜欢这步摇,毕竟她那双水一样的清眸里,欢喜都已经藏不住了。
放心的弯唇一笑,“那就好。”
步摇,他记得少年时,母亲病重,父皇也曾做了一枚凤凰步摇送给母亲。
那时,父皇告知他,步摇还有一个别称,唤做美人留步。
一个男子,一生唯心悦之人可赠步摇,若心上人将步摇簪于发间,便会长留于他的身边,与他相伴长久……
他初次造这支步摇的时候,根本不曾想这么多,原本就是想着雕琢好,送给莫婠挽发。奈何步摇打磨制造的时间长,前前后后,耽搁了也有半月了吧。
早前他见莫婠发间的青玉簪不小心落在地上碎了,便打算将这支送过去,可惜,一直都未曾寻到好时机。
今日恰借挽发之名送了,送的顺理成章,更好在,她还欢喜。
瞧着她对自己亲手造的那支步摇满眼喜爱的模样,他这才想起来美人留步的典故。
玹华托着腮,安静的看凑过来的小女子几度想将步摇拔下来观赏,却又犹豫不决的傻样,突然就想,以后她与自己一同站在这靖国的万人之巅,携手共看万里山河,该会是一副怎样的情形。
皇后的人选,看来他真的可以内定了。
——
约莫是经过了血光劫与雷劫的摧残后,老天爷终于不打算再折腾她们两个了,故而后面的路程,莫婠与玹华走的十分顺畅。
离开不周山的下一关便是阴阳山,阴阳山乃是凡间传闻中的阴阳交界口,一山半阴半阳,瞧着诡异,山内盘踞的阴灵与妖物也甚多。
而阴阳草也恰好就生在阴阳山的阴阳相接处,靠阴的那一半,是紫黑色的叶子,靠阳的那一半,则是金色叶子,想要拔起那株阴阳草,便须得用人血为引,方能破了阴阳草自身的护体神力,将阴阳草连根拔起。
莫婠与玹华相互搀扶着寻到阴阳山的阴阳相接处时,天正好还未沉下来,阴阳草也还是一株草的形态。
莫婠这个身子是具死躯,是以莫婠的血对阴阳草来说,堪称是毫无作用。
故而放血拔草这种事,便只能交给玹华了。
索性玹华是个体贴温和的男人,没等她开口忽悠,便以不想让她再受伤为由,仗义的主动挺身而出,用匕首划破自己的手掌,再用自己的血去破了阴阳草周身的仙障封印,一把抓住那草,用力一薅,草直接被他连根带土的拽出来了。
拿到阴阳草,莫婠掏出帕子将阴阳草接过,小心翼翼的包裹好。目光触及他掌心的灼红血色,莫婠赶紧抓着他的胳膊,带他到一边先歇息小坐,扯下自己白色里衣的一截袖角,徒手撕了段布条,屏气凝神的轻手为他缠住伤口止血,边帮他系好包扎的布条,边低声感叹着:“咱们这回出门,可真是倒了不少霉,拿到这三样草药,却换了满身的伤痕。”
打了个简单的结,莫婠一脸疲倦:“这大慈大悲的大善人,果真是一点儿也不好当。怪不得以前别人总说,没心没肺,活着不累。”
玹华轻笑问道:“如何,后悔跟着我一起来了?”
莫婠噘嘴,“才不是呢。我有何后悔的?我来,至少能在关键时刻保你一命,就算我保不住,至少有我在,你不至于暴尸山野,死无葬身之地吧。”纠结的揪着袖子,“就是觉得,你这回挺吃亏的。月魄要来,是因为月魄乃是郎中,乃是治病救人的大夫,天性职责便该是解救苍生,妙手回春。张如枫要来,也是因为他乃青州刺史,作为一州父母官,护佑子民,此乃他的义务所在。而你要来……你呢!你什么都不是,还偏要逞能。”
玹华听着她的无奈抱怨,摇头沉沉一笑,受伤的那只手还能动,还能宠溺的捏她的小脸蛋,“我?什么都不是,也可以什么都是。我愿意做这个好人,那是因为我肩头的责任义务,比他们的还要重!”
莫婠嫌弃的嘁了声,“还真把自己当皇帝了,还责任义务比他们重……你现在又不是神仙,你的小命只有一条。就算你是皇帝……若你真是皇帝的话,那也不会傻到干这种事了。”
“哦?为何皇帝就不会干这种事了?皇帝,不是应该更要爱民如子么?”
莫婠抿抿唇,一本正经的讲道:“非也非也。皇帝呢,都是比较惜命的。昏君惜命,那是因为此生荣华富贵尚未享受够,他还想再多活几年,爽快一把,是以古往今来,昏君都格外喜爱整些什么长生不老仙丹当饭吃。而仁君惜命呢,则是为了更多的黎民百姓。”
“为了再多为百姓做几年实事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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