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里长街上一如往日繁华喧闹,眼前百姓人来人往,络绎不绝,莫婠刚出重歆楼的大门,便见到了对面装饰的花里胡哨的芳菲馆楼前聚了不少人影,衣香鬓影间,美人们拎着手帕正招摇的冲人动手动脚,扭动着纤细腰肢,媚眼如丝,活活能将男人的魂看没了一半去。
立在楼门口最前头的花魁身披彩衣,头上戴了一顶甚奢华的花冠,娇媚诱人的与几名衣着华丽的男子周旋完,转身,目光正好落在了路这头的月魄身上……饶有兴致的深深看了月魄一眼,唇角勾起一抹玩味嘲讽的笑,凤眸眯了眯,对面花魁高傲的拎帕子一挥袖,潇潇洒洒的进了馆去。
她那种眼神,她那个笑,分明就是在瞧不起月魄啊!
莫婠下意识的偏头打量月魄的神色,可月魄这姑娘……好像没什么反应啊!
莫婠不由敬佩起月魄的沉稳淡定了,回过头再看玹华,玹华也只盯着花阁门前那堆人影若有所思着,观其容色,根本不像是对那群姑娘有兴趣,反而像是对那群服饰光鲜亮丽的男人有想法……
“哎,你看看别人家的花魁,再看看你。同为花魁怎么差距就这样大呢!”莫婠摸着下把,摇头深深感慨。
她好像,寻到了重歆楼之所以在芳菲馆一建成生意便开始一落千丈的原因了。古来花楼都是群芳争艳,比的就是谁更加妖娆,谁更是勾人,美貌只占有一小部分的决定权,余下的,还得看谁更能留住一个男人的心。
常进花楼作乐的男子,大多没什么人品可言,好色,还喜欢新鲜。
谁能伺候好他,让他开心,让他欢喜,他便会毫不吝啬的为谁花钱,为谁不停的花钱……
一样貌美的女子,毋庸置疑,男人都会选择最是妖媚动人,懂情趣的那个。而太过清纯拘谨的姑娘,便要在这一头吃点亏。
总结一下,芳菲馆的势头能盖过重歆楼,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那里的姑娘更是放得开些,然换做重歆楼的姑娘……且不说重歆楼的姑娘泰半都是卖艺不卖身,便说风格,也不甚符合当下男子的胃口啊。
譬如,别人家的花魁彼时正香肩半露的在门口与客人勾肩搭背,而她家的花魁这会子将自己裹得像粽子一般,打扮的乖巧良善,正央着她带自己去逛街买糖……看来她一开始就下令改造重歆楼,真是个睿智的决定!
月魄不屑的迈着轻快步子赶着去逛街凑热闹,“咱们重歆楼的姑娘与她们可不一样,咱们注重的是内在修养,她们却是以卖笑赔色为营生,呸,肤浅!”
莫婠犯愁的叹了口气:“是啊人家肤浅,可这世上男子,不都喜好肤浅这一口?若不然她芳菲馆,又怎能后起者强压我们一头呢?”
月魄欢快的步伐顿了一下,闻言亦是沮丧了,“哎,小主人说的对,世间这些老男人有哪个是正正经经,不贪财好色之辈?尤其是我们这种常游走在风月场所的女子,见到的例子真相实在是太多了。我很小的时候就来了重歆楼,算起来在楼子里已经住了十多年了,从始至终,也就见过那么一位公子,他来了重歆楼一没有同人讨酒喝,二没有召人赏歌舞,就只是命人准备了笔墨纸砚,拉着我在一边看他写诗作画。”
月魄的脸上渐渐有了向往之情,满怀欣喜的往下道:“他很有才华,年纪轻轻便熟读了四书五经,琴棋书画,样样精通。他写了一手好字,随口吟出的诗句都堪称是绝世佳作。他才高八斗,不好女色,也不喜亲近其她女子,他说,他只喜欢和我一个人独处,因为我是他的知音,因为我的琵琶声,能让他静下心,能让他想明白许多事,脑海里冒出来许多作诗的灵感。”
瞧月魄那傻样,莫婠好奇道:“世上还有这么洁身自好的男子?来花楼就是为了读书作画写诗?姓甚名谁,是什么来路?改日他再光临重歆楼,你记得指给我瞧瞧,我想知道他到底是个怎么样的绝世奇才。”
月魄脸上的向往一瞬消散了,颓废的晃了晃脑袋:“哎呀,小主人你见不着他了,可能以后,他都不会再回青州,再来重歆楼了……”
莫婠不解,同在一旁听故事的玹华也好奇开口问道:“为何?”
月魄没有精神的失落回答:“因为他前两个月就去京城,赶本国的春考了。他那么有才华,且又饱读诗书,出口成章,今年的春考他势必能博个功名在身。
而地方的学子一旦在皇上的面前得了敕封与赏识,谁还愿意回到家乡做个藉藉无名的小官。
他同我说过,他此生的心愿便是能够进入朝堂,挥洒笔墨,指点江山,做个国家有用,能为国君排忧解难的人。
加之他姨娘家便在京城,他若入京,不管春考的结果如何,他都是会在京城长住下来的。以后,再也不回青州这个穷乡恶水之地了。所以小主人,你们没机会见到他了。”
月魄低着头暗暗伤心,莫婠恍然了悟:“原来如此。”对于她那个穷乡恶水的形容很不能苟同,“青州哪里穷乡恶水了?,明明是鸟语花香,山明水秀的宝地好不好。”这环境都快与她曾经驻守在人间时,小住的那片庐泽圣地有的一比了。
月魄揪着袖子不开心的嘀咕:“与京城那种繁华大地方相比,可不就是穷乡恶水么……能在京城落脚,谁还会怀念家乡的鸟语花香,山明水秀……”
这说的……颇有些道理。
莫婠舒了口气,无趣的挥了挥袖子,“京城有那么好吗?人人都向往那地方,赶明儿有机会,我也想去看看。”突然想起来玹华也是京城人士,莫婠边陪玹华走着,边问道:“你家就在京城,京城那里,当真比青州好上千万倍么?”
玹华听她这样问,含笑摇头:“我倒不觉得京城比青州好上多少倍。京城除了大一些,繁华一些,热闹拥挤一些,旁的也没什么可圈点之处。
在京城住久了,吃惯了京城所谓的山珍海味,便觉得还是地方偏一些好,生活清淡一些好。就像我如今在青州,虽无京城中的万人长市,夜火不眠,但似你所言,此处山水清透,风调雨顺,着实算是一方宝地,若有可能的话,还真想在此处闲散度日,长长久久的住下去。”
“闲散度日,长长久久住下来。”莫婠回味着这句话,心里冒出来了个坏念头,抿唇一笑冲他吓唬道:“好啊,你留下来,留下来在我这重歆楼做一辈子的伙计,到时候我再在楼子中给你择个姑娘,保准你一家三口,在青州过的踏踏实实,风生水起。”
他挑眉,顺着她的话开玩笑:“打一辈子的杂倒是无妨,只是在下何德何能,劳阿茶你亲自为在下操心亲事,况且在下现在无意此事,只想安静潇洒的度日。在下在青州一无所有,身边又有个未长大的闺女,委实不敢耽搁了人家清白姑娘的一生。”
莫婠忍俊不禁,“虽然你现在一无所有,但你生得好啊,勿说是在重歆楼了,就是在整个青州,你这种翩翩公子,也是很受姑娘们欢迎的,届时说不准不会有人介意你未婚还带个私生女一事,甚至还有人倒贴着想要嫁给你呢!”
“倒贴?在下不喜欢别人倒贴,在下喜欢自己倒贴。”
莫婠心情大好的还想开口,他倒是不悦了,用一种似责备又似委屈的语气控诉她:“阿茶,你是不是就想卖了我?我觉得你现在愈发像个奸商了。”
“奸商?”莫婠呛了一下,握拳朝他胳膊上打了一拳,不服气的反驳:“说谁奸商呢!我能有你奸商么,奸商这两个字是该我说的好不好?”
当神仙的时候不学好,公然在天界卖爱情小说,且小说的定价还那么神高。
奸商!他就是天下第一奸商!
身边人无辜反驳:“我虽是行商出身,可我甚少做买卖,收货的是我,可谈价格交钱的事我一回都没干,我怎么会是奸商?”
“你、你不是奸商,难道我就是了么?我、我也是才接手重歆楼的,正经生意一会没干呢!”
“你都要卖了我了,你还不是奸商?”
“你!”莫婠吵不过他,伸手还要砸他一拳头,可岂料他这回学会留心眼了,莫婠的拳头刚要朝他打过去,他便及时一出手,掌心直接握住了莫婠的拳头……
莫婠略带惊讶的抬眸看他,他眉眼似笑的压下了她的拳力,软下声,柔和道:“在下皮糙肉厚,当心打着手疼。”
莫婠唇角一抽,有种想将他打趴下的冲动。
走在前头的月魄见他二人这般幼稚的闹腾,装作老成的晃晃脑袋,“哎,真是冤孽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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