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渊满脸骄傲:“区区三千九百劫。”
“哦……长清是大神品阶,你们之间可是差了上神、尊神两个品阶,好几万劫。”
“长清大神可是上古神,祖神之徒,与将军你同一个品阶。小神对两位大神,可是只有仰望的份,近几十万年能够升到上神阶,便已是心满意足了!”惬意的抿了口小茶,他不要脸的凑过来:“怎么,是不是觉着小神的炼药之术近来又厉害了,连长清大神那种老神仙都能征服?”
莫婠捧着茶,无奈哎了声:“其实你那药,上回我已经事先帮你尝过了……嗯,吃下去一点感觉都没有,还需得改进。”
他唇角一抽,脸僵了。
莫婠又道:“连我都能压制住的药,长清大神怕是也能压得住。你不如猜猜,给长清大神下药,待你回去长清大神会赏你多少道雷。”
杯子哐当一声从他手中滑了下来,他扭头就要走。
“嗳,他都将计就计把实话都告知你了,想来也是猜到你是帮我打探的这些事了。他有心卖我一个人情,该是不会过于为难你,他人大度,这场雷他或许没想过要劈也说不准……”
他仓皇而逃的背影有些狼狈:“不是啊!我趁他浑噩的时候,还问了他把私房钱都藏哪了,临走前还挖了两袋子珍珠走!我当时就觉得他脸色有些怪……完了完了,我再不逃,雷部雨部的天神就要来报仇了!”
私房钱?莫婠一呛,无奈的抹了一把额头。
他倒是还真敢问!
——
神仙的无聊日子过久了,如今来凡间当个凡人,莫婠倒觉得还挺新鲜。
做了一整日的监工,看着那些伙计们将楼阁该拆的拆了,花草该拔的给拔了,不知不觉,太阳就快下山了。
七娘拿了几张整理好的图纸走过来,摇着扇子散逸道:“小主子是打算将重歆楼改成酒楼?酒楼这青州城可是已经有不少座了,即便咱们重歆楼凭借之前的名气能招揽来不少客人,可相比与花楼,所赚的银两还是天壤之别。
再说,七娘我在重歆楼当了十几年的掌柜了,是陪着重歆楼一步一步走过来的,重歆楼做到现在这个地步,委实不容易。小主子突然改造,七娘我这心里,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舒服的。”
莫婠扶着额角歪头看眼前来来往往的忙碌身影,悠哉悠哉的开口:“这一点我当然清楚,重歆楼有如今这个名气,你功不可没。”
“那小主子……”
“改造并非重造,不过是增加些东西罢了。咱们重歆楼这么多人要吃饭开销,若总是一成不变,即便没有现在的芳菲馆,以后也还会被其他馆子楼子给欺下去的。”
抬手在图纸一处点了点,莫婠解释道:“前面的楼子,便改成可供客人吃饭赏舞的酒楼。后面的楼子便改成小客厢,供雅客攀谈听曲,中间的再加点景致……对了,楼中可有会耍剑的姑娘,花儿总要不一样的才够新鲜。那些客人们看惯了花枝招展的俗世姑娘,或许会对高冷不做作的女子更有兴趣。”
七娘愣了愣,半晌,欣喜赞同:“对啊!姑娘总要不相似的才新鲜!只不过……咱们这重歆楼虽然明面上是花楼子,可实则能够愿意服侍客人的姑娘,并不多……这里的姑娘大多都清白着呢。前几日对面的芳菲馆又挖走了几个,我怕,咱们这里人手不大够。”
“每个地方都要有每个地方的特色才对,对面芳菲馆愿意招待,那便成全她们吧!从即日起,咱们重歆楼只招待雅客。”
“何谓雅客?”
莫婠想了想,寻了个合适的比喻:“就像是一朵花,有的人看见,只想将她摘下来,这种人便是俗人。而有的人看见,却会想悉心呵护她,留她在枝头绽尽芬芳,此为雅。”
七娘握着团扇咬唇琢磨了一会子,“唔,似乎懂了。小主人的意思是不是,往后咱们楼中的姑娘只卖艺不卖身啊!”
莫婠汗颜:“真俗。”
七娘不好意思的笑了笑:“七娘没什么文化,俗是俗了些。只不过这样,会不会不太招揽客人?”
“所以就得从其他方面上补一补这个空缺。等前面酒楼改造好了,你就去把城中数一数二的酒楼的厨子,挖几个过来掌勺。”
七娘僵着脸干笑:“世人都怕同行挖人,现下连隔行都开始挖人了……”
莫婠大度道:“只要能挖过来,给双倍工钱!”
七娘诧异瞪大眼:“双倍啊!”
莫婠点头:“对……你的也双倍!”
七娘立时激动了起来,意外的拿扇子遮住了嘴:“双倍啊!双倍!挖挖挖,这人一定得挖!”
莫婠合上图纸,暗暗感慨了一句,有钱真好。
看向那名已经成功胜任伙计头子的月白袍子男人,他今日的精神似乎不错,都已经陪伙计们跑了大半日了。
“小主子捡回来的这位公子,倒也实在。眼光也独特,方才只简单说了两句,便让花匠们犹如醍醐灌顶。”
莫婠挑眉,“那当然了,我捡回来的,能差劲么?”
“只是他的身子太差,忙了这么久,会不会有事?”
“一会儿我就带他回去。他病了太久,身子都软了,活动活动也好。”
七娘点点头,握紧团扇暗暗操心:“我还是先去挖厨子吧,小主子你先自己歇着啊!”
瞥了眼七娘转身快步离去的背影,莫婠继续怡然吃茶:“果然啊,有钱能使磨推鬼。”
——
皎月初升,暮色沉沉。
莫婠命人将长紫阁自己住处的隔壁给清理了出来,暂时便给司命的那个转世小住。
烛光摇曳下,笔墨纸砚整理摆放桌边,端过一盏水雾缭绕的清茶,莫婠走到蓝衣公子的案前,瞧了下宣纸上那个歪歪扭扭,丑的不成型的‘家’字,蹙眉轻轻道:“落笔要端正,横折弯钩都要工整,一笔一画,都要苍劲有力,切忌不可软绵绵的。你看你笔下之字,东倒西歪毫无章法,一点美感都没有。这一竖,怎还带拐弯的呢。”
蓝衣公子面上愁云暗淡,似有些气馁,提笔敛眉轻吟:“初次提笔,的确有些吃力,让姑娘见笑了。”
莫婠放下手中滚烫的茶水,绕到他的身后去,亲自用手握住他的手,教他提笔习字:“照着你这个学习速度,怕是一年都认不全书上那些文字。你看清楚了,这一笔扬的要潇洒,这一笔收的要果断。这是家字,回家的家,也是国家的家。”
骨节握在掌心,有些凉。
他任莫婠把着他的手在宣纸上行云流水,略有漫不经心,竟悄悄昂头看莫婠。
看了一会子,莫婠被他盯得很是不自在,轻轻开口:“本姑娘美吗?”
他一哽,慌促的收了目光,微是心虚的支吾:“嗯、姑娘国色天香……花容月貌。”
“本姑娘教你习字,你却盯着本姑娘看,本姑娘又不是字,你多看几眼就会写了。”带着他的手,提笔,蘸墨,落墨从容笔走银钩,“我记得你说过,你是富绅之家的公子,你家既然有钱,为何你却不识字?”
他咳了咳,回答的也算合乎情理:“在下自幼体弱多病,卧床养病的时间总是多于上学堂的时间,加之我还有个弟弟,我那弟弟文武双全,饱读群书,母亲心疼在下,便不曾让在下习字,家中事多是交给弟弟打理,在下,平素只需替家中铺子算算账,打打下手。”
“这样啊。你母亲心疼你是真,可你不识字,也是真。虽说你家有钱,可保你一世无忧,但万一有事出了门,落了难,你不识字连一份正经差事都谋不着。就像你现在,要不是你运气好碰上了本姑娘,铁定是饿死大街的命!”
连续教他写完了三个家字,莫婠松开他的手:“你再写一遍看看。”
他听话的提笔,有模有样的按着莫婠教他的笔画顺序,缓缓写下一个不大好看的家字。
拿过宣纸,莫婠满意的点了点头:“嗯,虽然有些丑,但至少笔画都对了。”用过的宣纸放在一旁,莫婠给他铺了张新的,“对了,我现在还不知道你的名字,你叫什么?我总不能一直小乞丐小乞丐的叫着你。”
他稍显犹豫,“在下,姓赵,名玹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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